人才培養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一四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一大重點和亮點,文件倉發佈之後已經引起廣泛熱議,也得到許多專家和廣大市民的普遍好評。筆者不想就事論事地評價或讚許施政報告在這一問題上的政策與措施,而是另闢蹊徑,從比較教育學和人才學的角度談談自己的認識與體會。 施政理念重人才 施政報告再次傳達了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報告文字中直接表述施政理念的地方有三處。一是在報告開頭即開宗明義地指出:“‘以人為本’是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二是在施政重點第一部分“加快建設長效機制,大力推進民生工程”中,第一項為“加大資源投入,強化制度建設”,闡述“人才培養長效機制”時著重指出:“特區政府以‘人才建澳’作為基本的理念”。三是在重申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和住房保障四大長效機制時,再次強調“落實‘教育興澳’的施政理念”。 綜觀施政報告中關於施政理念的三種表述方式,聯繫報告的相關內容,不難看出特區政府施政的指導思想。上述三種提法實際上是一脈相承的。“以人為本”是特區政府施政理念的基礎,也是施政的根本目的和出發點。在這一理念指導下,政府將“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增進民生福祉”作為施政重點。從特首在報告中提到的許多政策措施上,人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的良苦用心。 為了落實這一理念,必須貫徹執行正確的方針,所以特區政府進一步提出“人才建澳”的理念,將施政目的和施政動力有機地結合起來。報告中明確指出,人才是“社會進步的牽引力”,而政府構建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目的,正在於促進社會發展,“為推進建設‘一個中心’和‘一個平台’創設優良的條件”。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 那麼,如何才能為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培養足夠的合格人才呢?這就順理成章地形成了施政理念的第三種表述方式:“教育興澳”。這一理念體現了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正確方針:一方面,要通過教育“實現居民素質全面提高”;另一方面,則要“為經濟社會急速發展的需求,加快人才的支持與儲備”。在廣大澳門市民的素質普遍提高的基礎上,又能湧現出一大批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各式人才,特區政府為民施政的良好願望才能順利實現。 民�素質待提高 澳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大量人才,而人才來自於群體。根據人才學中的定義,“人才”是指“通過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比周圍的人做出更大貢獻的人”。通俗地說,人才是在廣大民�基礎上脫穎而出或選拔出來的精英。從人才的來源看,廣大民�的素質決定人才的數量與質量。 澳門民�的素質無疑有待改善,讓我們通過對勞動力受教育程度的考察來說明問題。平心而論,澳門民�的整體素質正在逐年提高,施政報告中引用數字來證明瞭這一點:“本澳擁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勞動人口比例正不斷提升,由二○○九年的22.9%上升至二○一二年的27%”。這固然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倘若進行一下對比,便能找到不少的差距。 根據國際知名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資料,早在二十世紀末年,許多歐美國家和日本等較先進的亞洲國家主要勞動人口(25至64歲)中受過高等教育者的比例,已經達到30%或以上。例如英國、澳大利亞、日本三個國家一九九九年時的這一數據分別為29%、30%和33%,而美國已達到39%,加拿大更是高達43%。可見澳門現有主要勞動力的受教育水平明顯低於上世紀末的發達國家水平,與一些先進國家相比,差距還相當大。 從總體上看,中國內地在這方面比較落後。二○一○年六月發佈的《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二○一○至二○二○年)》透露,到二○二○年時,全國主要勞動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者的比例才能達到20%。儘管澳門比內地的總體水平高一些,但由於內地勞動人口數量太大,兩者缺乏可比性。實際上內地一些發達地區已經遠超過澳門。北京在二○一一年三月公佈了《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二○一○至二○二○年)》,其中預測,至二○二○年時北京主要勞動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將達到48%。這一指標澳門可能望塵莫及。所以,無論是國際對比還是與國內較發達地區相比,澳門民�素質中的一些基本指標亟待提高。 人才培養仗教育 �然澳門人才培養的需求如此迫切,那麼首要問題就在於如何高速優質地培養人才。 施政報告在如何培養人才這一問題上已有比較詳盡的考慮。較有新意的是“制度建設”以及“措施和資源投入”。為了構建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特區政府將逐步建立有利於人才培養的多種制度,包括建立“人才培養統籌規劃制度”,成立直屬行政長官的“人才發展委員會”,完善“人才資料庫”,建立“人才評價制度”,落實“專業認證”、“職業技能測試”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人才選拔制度”,以及優化“激勵和獎勵制度”等。在措施和資源投入方面,特區政府將在完善現有的深造、實習和存倉修資助計劃的基礎上,陸續啟動“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應用人才促進計劃”。相信這些政策和措施有利於促使澳門的人才培養在較短的時間內就取得極為顯著的成效。 人才培養歸根結底還是要仰仗教育。正如施政報告中所強調的:“把全面落實教育發展作為人才培養重要的途徑”。這裡所指的教育,是一個“大教育”的概念。一方面,現代社會出現了專業化分工的趨勢,各行各業的人才規格出現很大的差異,教育作為人才培養的基地也將受到更廣泛的社會需求挑戰。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教育的類型和層次也在不斷豐富、不斷更新。因此,狹義的學校教育已經遠遠不能包容社會人才的所有培養機制。施政報告中明確指出:“以制度和資源的有力支撐,築起連接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特殊教育、持續進修、終身學習等領域的全民教育網絡。保障居民完成非高等教育,並提供修讀高等教育或以上課程的機會,幫助居民增強競爭實力,逐步向上流動。”只有貫徹這樣的“大教育觀”,才能落實“教育興澳”的施政理念,實現居民素質全面提高和優質人才的大量湧現。 教育資源社會化 然而,學校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畢竟是人才培養的主要陣地,必須大力支持。只有高水平、高質量的教育才能夯實人才成長的基礎。 施政報告中對各類教育均有兼顧,對高等教育尤其重視。報告中著重指出:“政府加大力度推動高等教育全面進步,落實制度建設,加大資源投入。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落成運作,為本地高教發展注入新的元素和動力。政府將抓緊規劃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藍圖,跟進相關法規的制訂,推動高等教育走向新的階段。”澳大作為澳門高等院校中的“龍頭老大”,受眷顧理所當然。只是除了這一遙遙領先的佼佼者,本澳其他高等院校又將在特區高等教育的發展藍圖中得到怎樣的支持?人們翹首期待。 按照所有者(投資者)來劃分,澳門目前的高等院校分為“公立”和“私立”兩類。公立院校除了澳大,還有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公立院校由政府(或相關部門)投入,得到政府的全力支持(雖然支持力度可能有很大差別)。一般而言,這些院校的經費開支是得到保障的。六所私立院校的投資主體不是特區政府,因而也不能從政府獲得主要的經費支持,通俗地說是“自負盈虧”的。對於這一點,筆者一直持有不同看法。從宏觀層面來考察,高等學校賴以培養人才的教育資源不管由誰出資,都用於為社會培養人才(不是為學校自身培養人才),應當屬於能夠產生社會效益的社會資源。所以私立院校也應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換一個角度思考,私立院校沒有利用政府投資就辦起了為社會培養人才的基地,不是比依靠公帑辦學的公立院校更“劃算”嗎?私立院校的存在對政府而言不就是“低投入”(甚至無投入)而“高效益”現象嗎?因此,遵照教育資源社會化的原則,建立合適的機制,探索對私立院校經費扶持的適當政策,逐漸加大對私立院校的支持,將是澳門特區政府加快人才培養速度、提高人才培養效益的明智選擇。 人才來源多渠道 如同近幾年來的施政報告一樣,關注民生也是突出的重點和亮點。二○一四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再次表明瞭特區政府的指導思想:“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增進民生福祉是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我們堅持立足當下,謀劃長遠,與廣大居民同舟共濟,建設幸福的家園。”在人才培養的問題上,同樣顯示出特區政府心繫澳門居民的一貫立場:“將培養經濟社會進步所需的本地人才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在後面的分段論述中,也出現過不少類似的表述方式,如“適度提高人才培養的公共開支在本地生產總值中的比例,保障本地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實現”;“幫助和促進本地精英人才的歷練成長”;“進一步推動大型企業,尤其是博彩企業提高本地僱員在各層次管理人員的比例”,以及通過建立聯繫機制、提供特殊待遇“吸引人才回流”等。這些政策和措施符合澳門特區和本澳廣大民�的利益,值得肯定。 然而,同教育一樣,人才也是一個社會化的概念。人才的培養要依託社會資源(人類創造並傳承的所有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要憑藉社會力量(政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家庭等),所以,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也都應當遵循社會化的原則,放到全社會的大視野中去統籌安排。以逆向思維來考慮,人才的培養和使用不能被單位、行業、地區所局限;更不能受狹隘民族主義或地方保護主義桎梏,閉門造車,盲目排外。對於澳門這樣一個微型社會而言,絕對地只靠自己是不科學、不合理的,在實踐中也將是行不通的。 總之,在人才培養的方針上,應當堅持本土人才與外來人才相結合、就地培養與積極引進相結合、立足澳門和放眼世界相結合,這樣才有利於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建設好我們共同的幸福家園。 李嘉曾 (澳門城市大學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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